近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消息,关于转发《关于加快推进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加装电梯等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函》的通知通知中提到这项政策的支持范围有所改变中心各处室,各管理部:为进一步支持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现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加装电梯等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函》(苏建函金管〔2023〕36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等改造”要求执行。附件:《关于加快推进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加装电梯等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函》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8月16日 |